发布人:管理02浏览数:5655发布时间:2016-07-25 11:07:42
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临人社发〔2016〕5号
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县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东街道筹备组,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城南新区办公室,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6年度全县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阜人社秘〔2016〕1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职称评审各项具体工作
1.申报评审安徽省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以省、市各业务主管部门评审工作通知为准,各单位要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之前5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逐级呈报至省高评会组建单位审核、评审。
申报评审中级(含硕士学位符合直接认定)、初级(教育、工程系列除外)专业技术资格材料应于9月10日之前报送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呈报至市中级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评审(代评)。
县教育、工程系列初评会组建单位要认真做好本专业范围内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应于12月中旬之前报送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安徽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皖人社发〔2016〕13号)及相关配套办法要求,我县将围绕岗位核定、人员过渡、推荐竞聘、组织评审等重点环节,落实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按市人社局、教育局的统一安排进行。
3.从今年起,省工商业联合会负责各级工商联会员单位建筑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并受理各级工商联会员单位建筑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申报,呈报安徽省建筑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4.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资历要求。对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院校全日制毕业生(专业对口或相近), 按以下学历、资历条件直接认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员级; 大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直接定助理级; 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助理级;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直接定中级;取得博士学位后,直接定中级。对会计、审计、经济、统计、卫生、标准化工程、图书、档案、律师等中、初级资格以考代评的专业不能直接认定。另外,直接认定仅限首次认定,对于已认定过或者经评审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得再次认定。
全县大中专毕业生确定起点专业技术资格(以考代评的系列除外)申报工作于9月底之前结束,请各部门、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人社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审核工作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申报人员材料审核力度,坚持“谁受理、谁负责、谁签字”,做到逐级推荐审核、逐级签字盖章。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无效。对违反规定程序,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之后5年内不得申报。对上年度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时未通过者,若无新的专业工作业绩,本年度不予受理。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组织评审工作程序,坚持职称评审公示制度,对申报人员提交的各类证书原件进行认真审核,经公示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申报材料统一由各主管部门汇总上报,对未按程序申报或装订不规范的申报材料各系列评审委员会一律不予受理。
继续坚持职称申报评审公开和承诺制度,进一步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申报人员和全社会监督,确保整个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切实维护职称评审权威性,提高职称工作公信度。
三、认真做好继续教育工作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81号)统一要求,自2016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2015年及以前年度仍按原政策执行。
因故当年不能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可以顺延下一年度学习,其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也相应顺延下一年度。未按照要求选修公需科目,或达不到规定的年度学时和累计学时的,不得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四、其他具体问题
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要求、评审工作程序、评委库建设等继续执行《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县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临人社专〔2013〕15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尚未开展的,仍按《关于临泉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临人社发〔2013〕7号)执行。
2.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238号)精神,我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不作为必备条件。
3.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仍执行往年政策,凡城区企、事业单位(含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都需提供相应模块的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
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参照历年来职称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2.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3.直接申报(破格) 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5.单位公示证明
6.2016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要求
附件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单 位
姓 名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申报专业
技术资格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1-6页由申报人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7-10页由基层单位、各级业务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评审机构分别填写,如填表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16开白纸)。
二、为使内容全面、具体、准确,应注意每表下栏的说明。
三、此表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四、此表必须正反面打印填写。
基本情况
姓名 |
现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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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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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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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一寸彩色 照
片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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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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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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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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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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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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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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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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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党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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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参加何种外语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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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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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 时 参 加 职 称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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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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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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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及以上学历 |
入学至毕业时间 |
学
校 |
专 业 |
学 制 |
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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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何学术团休任何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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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情况”一栏,主要填写取得任职资格时间、审批单位以及聘任时间。
2.如经批准免试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分别在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栏目中填写免试。
工作简历
起 止 时 间 |
单 位 |
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 |
职 务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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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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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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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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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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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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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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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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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经历
(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国内外进修等)
起 止
时 间 |
专业或主要内容 |
学习地点 |
证明人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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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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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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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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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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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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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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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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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起止时间 |
专业技术工作名称 (项目、课题、成果等) |
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 (主持、参加、独立完成) |
完成情况及效益 (获何奖励、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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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一栏,主要填写承担的任务及完成情况,以及名次排序。
2.“完成情况及效益”,主要填社会及经济效益,要有数量概念。
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
日 期 |
名称及内容提要 |
出版、登载、学术 会议交流及获奖情况 |
合(独)著、译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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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出版著作、论文要填写书名、书号或刊号、出版社名称、卷/期数、栏目、页码等。
2.合著要填写自己的名次和独立完成数量。
3.在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文章要注明学术会议名称、主办单位、文章交流的层次及
获奖情况。
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
日 期 |
考试种类 |
考试科目 |
考试成绩 |
组织考试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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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辩 情 况 |
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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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考核情况
时 间 |
考 核 结 果 |
类型(年度或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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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申报材料公示情况
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推荐意见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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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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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
县人社部门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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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章 年 月 日 |
市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
市、厅(局)人社部门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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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审批意见
专家评议组或同行专家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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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审 组 织 意 见 |
总人数 |
参加人数 |
表 决 结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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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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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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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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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社 部 门 审 批 意 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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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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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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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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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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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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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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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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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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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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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专业技术资格及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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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情况 |
毕业时间 |
学
校 |
专业 |
学历 |
学制 |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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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考试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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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考试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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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考核 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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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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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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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破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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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现 职 以 来 主 要 业 务 工 作 实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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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论文著作及业务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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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市(厅)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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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1.申报人须填写本表,不另附纸; 2.“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栏中,须根据“标准条件”适用范围和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填写专业名称;
3.取得2种以上学历(学位)的,从第一学历开始填写(由低到高); 4.论文著作须写明刊物名称、刊号、发表日期、出版社名称、字数等。
附件3
直接申报(破格) 专业技术
资格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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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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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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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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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全日制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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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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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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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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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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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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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 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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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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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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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申报 (破格)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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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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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破格)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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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厅)人社(事)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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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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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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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系列(专业) 专业技术资格。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评审材料(包括学历、职称、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材料提供虚假、失实,本人自愿五年内停止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并接受人社等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公示证明一式两份,一份连同申报材料上报,一份单位留存)
附件5
单位公示证明
同意推荐本单位 同志申报 系列(专业) 专业技术资格。其申报的材料已经本单位审查,并按省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以上。
申报材料经公示后无异议真实可信。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本公示证明一式两份,一份连同申报材料上报,一份单位留存)
附件6
2016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要求
一、卷宗封面;
二、①毕业证书;
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③聘任证书或聘任手续;
④职称计算机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
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
⑥任现职以来最能代表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论文、学术报告等;
⑦任现职以来各种业务获奖证书、项目鉴定证书、科研成果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
⑧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业务总结2000字以内,A4纸打印;
⑨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⑩单位公示证明;
⑪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有关要求:
1、以上材料,①—⑩项复印一份,装订成册。
2、⑥、⑦项中各一项有代表性证书、论文复印件及⑪项,按⑪、⑥、⑦顺序装订成册。(工程系列20份、农业系列12份、其他系列11份)
另:申报时需提交小二寸证件照一张,张贴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封面。
2016年度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
目
录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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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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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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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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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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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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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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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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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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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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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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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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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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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
8 |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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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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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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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单位: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专业
)
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